楊文明
2016年12月01日08: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那麼多人保護野生象,誰來保護我們人?”近日在雲南採訪野生亞洲象保護事宜,多位民眾向筆者提出這樣的反問。據統計,因亞洲象“肇事”,1991—2014年,僅西雙版納州就有44人死亡、27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8000萬元。野象歸來,如何給當地民眾減少麻煩?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野生動物越來越多,當然是綠色發展之幸,但不能成為當地群眾之痛。可現實中,不僅雲南深受野生動物“肇事”之困,從秦嶺羚牛傷人,到東北虎吃牲畜,隨著瀕危野生動物種群數量的恢復,人獸沖突在一些地方屢屢出現。野獸歸來,很多時候並非只是“到此一游”,因此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尤需得到格外保護。
雖然野生動物致人死亡多屬於意外,但長此以往,難免會使人產生恐懼感和厭惡感。尤其是個別動物,有主動攻擊人的天性,更應受到重點“關照”和妥善處置。有專家指出,“不保護好人或者不保護好大象,都會出大事兒。”對群眾的財產、生命安全保護力度如果不能同時加大,不僅不利於野生動物的持續保護,也會給當地社會的長治久安埋下隱患。
人的安全,離不開科研和科普的支持。前者能盡量減少人獸相遇,后者則有助於相遇后的科學應對。研究顯示,野象有晝伏夜出習慣,據此,普洱市江城縣整董鎮周五下午提前放“象假”,有效避免了人象相遇﹔通過增加觀察哨和預警人員,告訴民眾遭遇野象后如何處置,該鎮近兩年未出現人員死亡。然而,目前除了大熊貓等少數“旗艦物種”,我國大多數瀕危野生動物的科研還遠遠不夠。同樣以亞洲象為例,有的地區投入上百萬元建設的食源基地,野象在兩年內卻隻光顧了兩次。如何讓保護野生動物的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值得動物保護部門深思。
避免人恨“獸”,同樣離不開合理補償,隻有捋順利益關系,才能減少大家對保護野生動物的怨言。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但沒有明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