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城
2016年11月21日08:32 來源:光明日報
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日前,督察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饋督察意見指出,河南全省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十分嚴峻﹔2015年,在全省環境保護責任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未完成,但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中,鄭州市考核結果為優秀。
一個“未完成”,一個“優秀”,兩個看似對立的考評結果同時出現,凸顯了現實的尷尬。在生態文明建設已經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今天,在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大背景下,將環境保護責任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分開的考核標准和體系已經嚴重滯后於經濟社會發展的訴求。
當然,對鄭州的考核並非無據可循。督察意見提到的考核結果,是根據2015年發布的《河南省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評價工作辦法》進行評判的。在這個《辦法》中,鄭州市屬於人均生產總值在4萬元以上(含4萬元)的省轄市,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指標的權重僅為18%,權重最高的是經濟規模質量效應,佔比達50%。以GDP作為城市發展核心指標、將環境保護置於邊緣位置的考核思路下,難怪會出現環保目標“未完成”,發展目標卻“優秀”的吊詭現象。
“唯GDP”的發展思路雖然已經被証明走不長遠,但其慣性仍很強大,有些地方政府甚至為了能對外展示出一份良好的GDP數據而進行假投資。這使得對城市發展和干部的考核唯GDP是舉,產生逆向淘汰的效應,讓那些真正重視環境保護的干部為了仕途政績、達成考核目標,非自願地將工作重心進行偏移。
畸形的政績觀,將發展與環保人為對立起來,將經濟增速與生態福祉人為對立起來。豈不知,產業發展結構不合理,發展代價太大,環境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