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05日12:4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针对区域协调发展新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从上世纪50年代提出处理好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关系、到上世纪80年代提出“两个大局”战略构想、到世纪之交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再到党的十六大以来作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重要部署,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内涵也不断丰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新的三大战略,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性举措,掀开了区域协调发展的崭新篇章。
一是“三大战略”有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进度和成果超出预期,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雄安新区启动设立,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先进、顺利推进。“四大板块”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也得到了深入实施,以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发展的理念得到贯彻,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对发展规模和结构的约束日益强化,区域政策不断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三大战略”和“四大板块”叠加效应日益显现,沿江、沿路形成了一批新的增长极和增长带。过去四年,中部和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分别增长8.6%和9.1%,快于全国1.4和1.9个百分点。区域发展差距趋于缩小,反映发展水平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倍差从2012年的4.73下降为2016年的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