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綜合報道
分享

寧波公安機關偵破一起特大案件,浙江開展相關專項工作——

依法保護企業“不能說的秘密”(法治頭條)

本報記者 張天培

2025年10月23日08:5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點擊播報本文,約

  商業秘密被視為企業“不能說的秘密”,保護商業秘密事關企業健康發展。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特大侵犯企業商業秘密案,嚴厲打擊震懾此類竊取商業秘密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企業挽回巨額損失,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侵犯商業秘密直接蠶食企業的經濟利益,嚴重削弱企業競爭力和市場地位,抑制企業創新活力,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發展。”浙江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浙江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昆侖”“安芯”系列專項行動、專項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積極推動綜合治理,筑牢保護知識產權的法治防線,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竊取商業秘密的團伙浮出水面

  牛某、萬某、溫某之前在寧波某新能源汽車企業工作,分別擔任零部件成本分析、項目成本核算、物料採購等關鍵崗位負責人。

  2022年4月,溫某向公司提出離職,隨后萬某、牛某提出轉崗申請。公司依據相關規定對他們進行數據泄露防護系統審計。

  審計中,公司經理王銘理(化名)發現異常,“他們的外發郵件中,都有不同程度涉及公司‘BOM清單’(即物料清單)的敏感信息,難道在販賣商業信息?是不是團伙作案?”

  公司馬上進行約談,初步了解情況后,根據公司規定對3人進行相應處罰。

  處理完畢,王銘理心裡嘀咕:這些行為已經觸犯公司規定,但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於是,王銘理向寧波市公安局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提供線索。

  經過初步調查,警方發現,3人存在合謀竊取公司商業秘密的重大嫌疑,立即組織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進行立案偵查。

  一個竊取商業秘密的團伙浮出水面。

  偶然的機會,萬某得知溫某准備離職,剛做完離職審計。萬某覺得時機來了,第一時間聯系溫某,請其將電腦借給自己傳輸公司涉密文件。溫某毫不猶豫就答應了萬某。

  正當萬某准備將部分涉密資料轉發給自己時,發現同事牛某也在辦公室。

  “溫某已經走完離職流程,公司不會再審計他的電腦,現在用他的電腦外發公司一些內部資料是安全的……”萬某教唆牛某和他一起傳輸公司內部資料。

  牛某聽后,猶豫片刻,但覺得一些重要資料之后可能會有用,便在內部系統下載了想要帶走的涉密文件,接著讓萬某利用溫某的電腦將文件轉發到其個人郵箱。

  此時,該企業的16份重要內部文件,已經被牛某、萬某、溫某合謀順利逃避公司信息安全系統監管,發送至各自的個人郵箱。

  幾天后,牛某將違規獲取的內部文件壓縮包復制到U盤,隨即將電腦裡的文件全部刪除,試圖銷毀痕跡証據。為了偽裝文件內容,萬某更改了外發的文件名。

  縝密偵查揭穿作案手法

  面對警方詢問,萬某辯稱:“外發文件不是為了后續求職使用或商業目的,僅為個人學習和工作使用。新的工作崗位與獲取的文件並不相關。”

  在職時突破個人權限密級接觸涉密信息、以不正當手段獲取“BOM清單”的電子載體,種種跡象讓民警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

  “3人入職時均簽訂了勞動合同和合規聲明,承諾未經授權或同意,不得將其所掌握或知悉的任何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王銘理說,公司對員工外帶、泄露內部文件的行為早有嚴格規定。

  “16份文件利用溫某電腦發送,刻意逃避公司監管,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寧波市公安局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民警賈振菲說。

  偵查發現,3人之間經常分享各自崗位接觸到的商業信息,並在外發郵件時更改文件名稱以規避檢查。

  另外,案發前,已有某知名咨詢公司主動接近3人,邀請其參加訪談、咨詢等活動,並給予豐厚報酬。

  審訊中,3人坦白在咨詢過程中可能談及公司涉密信息,平時會注重搜集公司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3人所謂‘僅為個人學習和工作使用’的目的不純,有披露、使用企業重要商業秘密的動機。”賈振菲介紹,一些咨詢公司通過組織論壇等方式,打探企業核心技術、客戶資源等商業秘密,幫助競爭對手快速模仿或搶佔市場,給企業帶來巨大傷害,擾亂公平競爭環境。

  面對確鑿証據,3人承認作案事實。一起特大侵犯企業商業秘密案就此偵破。

  此案中,3人非法獲取的涉案商業秘密價值保守估計達3300余萬元。

  今年7月,該案3名嫌疑人因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被慈溪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及民事賠償。

  為企業提供風險預防對策

  “員工離職時,企業容易放鬆警惕,員工趁機違規拷走公司文件,事后發現為時已晚。”賈振菲說。

  王銘理也表示擔憂,這些“BOM清單”上的內容涉及產品零配件材料、報價等關鍵信息。企業多年來投入了大量成本,一旦泄露,后果不堪想象。

  案件辦理過程中,民警發現該公司內部共享平台上的文件存儲方式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同時,企業對管理人員的商業秘密普法教育明顯不足。

  於是,民警通過寧波市商業秘密風險預警感知平台向該企業發送風險提示函,提供內部安全檢查指引,指導完善商業秘密的保密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水平。

  近年來,浙江企業的商業秘密保護意識日益提升。同時,部分企業內部制度還不健全,保密措施不嚴密,企業遭受侵權的風險仍然存在。

  “浙江公安機關部署開展‘安芯’專項工作,加大對侵犯商業秘密犯罪的打擊力度,偵破一批侵犯商業秘密典型案件,依法保護企業核心競爭力。”浙江省公安廳知識產權犯罪偵查總隊副總隊長盧一偉介紹,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強化防范治理機制,向社會發布商業秘密防范指引,為企業提出有針對性的風險預防對策,著力護航企業創新發展,構建更加安心、放心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延伸閱讀

  公安機關提醒——

  健全制度  從源頭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浙江省公安廳知識產權犯罪偵查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僅靠商業秘密保護的事后維權、法律救濟,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保護的根源在於企業自身。企業應著力在以下4個方面不斷提升商業秘密保護能力:

  優化企業管理組織架構。在企業內部設置信息安全管理架構,由企業管理層直接領導,法務、知識產權、信息安全等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商議、部署商業秘密保護工作。

  實行員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凡進入涉密崗位員工,一律簽訂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參加保密培訓,充分知曉相關規定並通過考核測評﹔在職期間重點監測敏感信息的異常操作行為﹔離職前后,除對涉密載體進行必要的審計、交接外,定期做好隨訪制度,做好風險預警預判。

  構建信息網絡安全體系。重點加強對涉密載體、硬件設備、網絡環境的安全防范。通過配備全鏈路的數據防泄露工具、建立安全運營平台,開展數據分類分級達標,制定數據收集、傳輸、使用、共享等安全策略,並對數據的產生、流轉、保存以及銷毀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管,開展對內部風險的提前識別,及時阻斷異常操作及風險行為。

  建立商業秘密“吹哨人”制度。通過設置專用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即時受理線索舉報並開展專項調查,由法務合規、信息安全等部門承擔“吹哨人”職責,將調查情況通報涉事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同步審查涉事敏感數據是否構成商業秘密。

  (本報記者張天培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5年10月23日 19 版)

(責編:任佳暉、彭靜)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分享到:
推薦閱讀